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14/T 2851-2023《油用牡丹籽质量分级》,该标准将于2024年1月13日起实施。
《油用牡丹籽质量分级》地方标准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神农智华生物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油用牡丹籽质量分级》地方标准规定了油用牡丹籽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相关质量要求、食品安全要求、植物检疫、检验、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适用于油用牡丹籽质量分级。
该标准规定一级、二级、三级油用牡丹籽的含油量、含水量、杂质含量、霉变粒率、破损率、色泽、气味等质量指标。其中,一级油用牡丹籽的含油率应大于等于22%;二级含油率应大于等于20%;三级含油率应大于等于18%。此外,油用牡丹籽的食品安全要求应按照GB 19641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在标签和标识方面,该标准规定油用牡丹籽DDT4/I20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标注产品名称、品种、产地、数量、收获年度、等级等。
在包装、储存和运输方面,该标准规定包装物应清洁、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结实,不应产生撒漏,不应对油用牡丹籽造成污染;油用牡丹籽应储存于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高的物质混存。油用牡丹籽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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