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通过支持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良种繁育体系、优质饲草基地、防灾减灾体系等建设,实施稳产提质激励,加快推动牦牛生产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实现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及《川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11条措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牦牛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三、制定必要性
以牦牛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川西北牧区,是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重点区,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推进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牧区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高原粮仓”,制定本措施。
四、制定内容
《促进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主要由支持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稳产提质激励、支持优质饲草基地建设、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支持产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7部分组成,明确提出要推动缩短牦牛饲养时间、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实施300元/头的牦牛能繁母牛激励,通过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力争将牦牛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并就财政、金融、保险保障措施进行了优化。在政策适用时间上,明确印发之日生效,政策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