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食品机械网>资讯列表>答复|虾饺产品执行标准咨询

企业推荐

更多

答复|虾饺产品执行标准咨询

2025年01月04日 14:09:00 人气: 13344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虾饺产品的配料为虾仁(50%)、淀粉、XX等,此类产品可以执行GB 19295-2021,分类到速冻调理制品吗?因GB 19295-2021不适用于速冻动物性水产制品,产品如何定位?产品分类是按动物性水产制品还是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GB19295-2021中“速冻调制食品”的定义为:以谷物、豆类、薯类、畜禽肉、蛋类、生乳、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或同时配以馅料、辅料经调制加工成型等而速冻而成的食品,该标准适用于速冻面米和速冻调制食品,不适用于速冻动物性水产制品。参考SB/T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标准,其“速冻调制食品”定义为以谷物或豆类或薯类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果蔬及其制品、蛋及其蛋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调味制作加工,采用速冻工艺,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请你司根据企业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技术要求并按照标准中的定义,做出综合判断。
关键词: 速冻调制食品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