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关于《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等十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根据《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响应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需求征集的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及相关专家评审,中国乡村发展协会正式批准《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等十项团体标准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请《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等十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重庆国康动物福利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联系人:邹陆录
 
  联系电话:1352043504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8号办公楼5层
 
  中国乡村发展协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