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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预制菜范畴,理性看待西贝争议与行业价值

2025年09月15日 09:01:04 人气: 16387 来源: 食品机械设备网
  近日,罗永浩与西贝围绕“是否使用预制菜”的争论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对预制菜的广泛讨论。这场争议的核心症结,很大程度上源于双方对“预制菜”定义的认知差异——罗永浩认为西贝所售菜品符合预制菜范畴,而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则强调“门店100%没有预制菜”,仅黄馍馍等主食类产品来自中央厨房且“不属于预制菜”。要客观看待这一事件,首先需依据权威标准,明确“预制菜”的准确定义,为后续讨论奠定基础。
 
  什么是预制菜,什么不是预制菜
 
  此前公众对预制菜的认知多停留在“预包装加热即食”的模糊概念,而随着行业规范逐步完善,我国已出台多项标准明确其定义与分类,其中具代表性的是。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界定。
 
  《通知》规定: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此外,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不是预制菜。
 
  《通知》在明确预制菜定义的同时,也清晰列出了不属于预制菜的情形,这正是解开罗永浩与西贝争议的关键。罗永浩认为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可能是将“中央厨房配送的半成品”与“预制菜”混淆;而西贝强调“门店100%没有预制菜”,则是基于《通知》中“中央厨房自产自销菜品不属预制菜”的界定。双方的认知差异,本质上是《通知》出台前定义模糊导致的误解,而非西贝存在“隐瞒使用预制菜”的问题。
 
  预制模式的积极作用,现代餐饮的必然选择
 
  明确权威定义后,我们需跳出“争议本身”,客观认识预制菜的价值。预制菜并非“餐饮行业的替代品”,而是适配现代生活需求、推动食品工业标准化的重要产物,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1.对消费者:满足便捷化、多样化的饮食需求​。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消费者对“高效解决饮食问题”的需求日益增长。预制菜的出现,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且安全的选择。《通知》明确要求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且需符合严格的工业化生产标准——正规预制菜企业需建立原料溯源体系(如食材产地、检测报告可查)、标准化生产流程(如无菌车间、统一工艺)、冷链运输体系(确保产品新鲜),这些环节的管控力度,甚至优于部分小型餐饮门店的手工制作,从源头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2.对行业:推动食品工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预制菜的兴起,不仅是“菜肴形态的创新”,更是食品工业从“分散化”向“规模化”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预制菜的生产涉及食材种植、加工、包装、冷链物流、销售等多个环节,其发展推动了上下游产业的标准化——例如,为满足预制菜对食材规格的要求,农户需采用标准化种植(如统一品种、统一采收时间);为确保预制菜新鲜度,冷链物流企业需研发更高效的低温贮存技术(如-18℃恒温运输、真空包装),这些都促进了整个食品产业链的规范化升级。
 
  3.对社会:减少食物浪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预制菜的工业化生产,能有效减少食物浪费。预制菜采用预包装与冷链运输,流通环节的损耗率仅为5%左右,远低于新鲜农产品15%-20%的损耗率,大幅提升了食材资源的利用效率。
 
  争议背后的启示:消费者知情权仍需保障
 
  尽管罗永浩对西贝的“预制菜质疑”因定义模糊存在误解,但他提出的“希望国家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用了预制菜”,仍道出了消费者的核心诉求——对“食品信息”的知情权。即便明确了“中央厨房配送菜品不属预制菜”,消费者仍有权知道所食用的菜品“是否来自中央厨房”“加工环节有哪些”,以便根据自身偏好做出选择。
 
  对此,可从“立法规范”与“企业自律”两方面推动改进:
 
  《通知》对预制菜的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餐饮企业的“信息公示义务”——例如要求使用中央厨房半成品的企业,在菜单上标注“本菜品原料由中央厨房预处理,门店现场烹饪”;销售预制菜的餐饮企业(如部分便利店、快餐品牌),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预制菜”字样及核心信息(如原料、加热方式)。
 
  餐饮企业应认识到“信息透明”不是“短板暴露”,而是“建立消费者信任”的关键。例如,西贝可通过门店海报、官方APP等渠道,公开中央厨房的生产流程、食材溯源信息,让消费者清晰了解“菜品从中央厨房到门店”的全过程;其他连锁品牌也可借鉴这一模式,通过“透明化运营”消除消费者误解。
 
  除此之外,加强消费者教育,传递正确认知也十分必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可通过公益宣传(如短视频、科普文章),向消费者普及《通知》中的预制菜定义、非预制菜范畴,以及中央厨房模式的优势,帮助消费者建立“理性看待预制菜与中央厨房菜品”的认知,避免因“定义误解”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罗永浩与西贝的争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认识预制菜的契机——在《通知》的权威定义下,我们既能厘清“预制菜与非预制菜”的边界,避免因概念混淆引发误解,也能客观看到预制菜作为现代食品工业产物的积极价值。预制菜不是“餐饮行业的对立面”,而是满足消费者便捷需求、推动行业规范化的重要力量;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是“限制预制菜发展”,而是推动行业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未来,随着定义的明确、监管的完善与企业的自律,预制菜必将在“便捷”与“安全”、“效率”与“透明”之间找到平衡,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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