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护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在125亿斤以上,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省粮食物资局、省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该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粮油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利用。全面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实施土壤健康行动,细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到2027年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含储备区)达1000万亩。二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推动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开展粮油产业技术骨干专项培训。三是加强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突出粮油作物,围绕水稻、小麦、油菜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打造5公里农事服务圈,满足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求。到2027年,全省规划布局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350个以上,各类农事服务站点1000个以上。四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突出常规早籼稻、常规晚粳稻、籼粳杂交水稻、杂交籼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加强优势区域良种繁育基地和南繁基地建设。到2030年,全省建立农作物良繁基地面积25万亩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二)完善粮油产业扶持政策。一是完善生产扶持政策。继续执行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执行省级规模种粮种油直接补贴,每亩120元,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对开展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和水稻机插秧等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落实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二是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实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省内早稻、小麦和晚稻订单奖励,其中早稻订单实行全覆盖。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对交售常规水稻种子每亩最高奖励不作产量限额。三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推行政策性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玉米、大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执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政策。
 
  (三)提升粮油生产水平。一是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深入开展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选育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加强粮油生产先进技术集成应用,每年建立省级粮油作物新品种示范基地50个,省市县三级粮油高产示范方1000个以上。二是大力提升粮油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快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先进适用农机研发应用,重点破解水稻油菜机插、油菜大豆机收和丘陵山区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精量化播种、精细收获减损技术,203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7.5%,水稻机收损失率控制在1.8%以内。三是推进粮油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每年建立省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100个、统防统治整建制镇50个。大力推广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收益。
 
  (四)推进粮油全产业链建设。一是扶持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和引导粮食经营主体,建立以订单、合同、股份等为纽带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推动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积极培育“浙江好粮油”产品和优质粮油品牌。大力推行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动实施油茶林地规模化经营。二是加强储备管理。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加强地方储备粮省外代储监管,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储存安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种子、农药、化肥储备制度,落实落细储备任务。三是搞活市场流通。加强省际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畅通粮源渠道。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粮食“六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市县应急保障中心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鼓励倡导社会自主储粮。深化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产购储运加销”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粮食生态体系。推进“五优联动”扩面提质,全省每年实施规模不少于100万亩。四是加强木本粮油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木本粮油种植基地建设,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推动木本粮油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完善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链条。拓展线上线下市场渠道,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推动木本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有效期至2030 年12 月31 日。有关粮油产业扶持补贴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和省对粮油产业扶持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关键词解释
 
  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需求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
 
  高标准农田:指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粮食生产功能区:指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的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是确保粮食产能的核心区域,是稳定口粮种植面积的重要基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业产中环节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包括为在产中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经营组织,根据经营主体的类型来划分,常见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均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指以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为重点,集成式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科技推广应用、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等综合农事服务解决方案的平台。
 
  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由农业农村部于 2023 年启动,旨在全国范围内,通过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形成普遍的、成熟的、适宜的增产模式,实现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将科技潜力转化为现实产量、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进一步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粮食生产工程。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方式:0571-8675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