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6)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化工作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畜禽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检测、屠宰厂建设、屠宰车间流水线设计、屠宰加工设备研发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可为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大专院校、技术推广机构及检测认证机构等。
二、工作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7个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具体为:
(一)生猪屠宰加工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生猪和综合性畜禽屠宰加工领域标准化工作。
(二)牛羊屠宰加工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牛、羊、驴、鹿等大牲畜屠宰加工标准化工作。
(三)家禽屠宰加工标准化工作组。负责家禽和兔屠宰加工标准化工作。
(四)兽医卫生检验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检测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
(五)畜禽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畜禽屠宰厂设计建设、屠宰加工设施设备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六)畜禽屠宰加工国际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畜禽屠宰加工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
(七)畜禽屠宰加工创新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畜禽屠宰加工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工作。
三、委员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畜禽屠宰加工领域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加入不超过3个工作组,并如实填写《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无变动的现任工作组委员,若愿意继续留任,只需重新填写登记表并本人签名。
(二)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可电子打印)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秘书处将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工作组委员名单。
(四)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21室
邮 编:100125
联系人:曲萍、高胜普
电 话:010-59194667,59194776
电子邮箱:tuzaibiaozhun@163.com
附件: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登记表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