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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氘康养水》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年07月12日 14:24:14 人气: 65 来源: 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食品机械设备网 政策法规】 近日,《低氘康养水》《富氢康养水》2项团体标准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08月07日前将征求意见邮件(1552042037@qq.com)回复到标准起草负责人。
 
  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不仅是人类,万物都将无法生长。安全的饮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伴随着消费升级,人民群众对饮水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面上饮用水的品类也越来越丰富,继纯净水、矿泉水、山泉水等概念之后,康养水又开始成为诸多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根据《低氘康养水》团体标准(意见稿),低氘康养水指的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
 
  该标准规定低氘康养水的水质指标要求,明确低氘康养水的浑浊度要小于等于1;色度要小于等于10;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质盐沉淀。除此之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低氘康养水的界限指标、限量指标、微生物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要求。
 
  《富氢康养水》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在符合包装饮用水质量要求的添加食品添加剂或电解产氢的含 氢气康养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含氢大于 0.6 mg/L的康养水的质量要求。
 
  根据意见稿,含氢康养水指的是,以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 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工艺处理后的水,在不改变原水理化性质的条件下,通过物理或其他方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氢气而制成的以及经过电解产氢后,密封于容器中含氢的可直接饮用的水,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其他食品配料。
 
  该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规定了富氢康养水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氢气、氢气的保留量。其中,食品添加剂——氢气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的规定;保质期内,氢气含量应不低于0.6mg/L。(其他详细内容可下载附加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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